南通大学院级讲师是指在南通大学担任教学工作的高级职称教师。讲授课程的学分数主要由学校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决定,一般情况下,南通大学院级讲师需要承担一定数量的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分。
根据南通大学研究生教育规定,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时间一般为2-3年,毕业要求的学习学分分别为30-45学分。而南通大学本科的培养时间为4年,毕业要求的学分为180学分。因此,作为南通大学院级讲师,一般要求至少拥有2年以上的教学工作经验,并能够独立承担一门或多门课程。
南通大学对于讲师的工作量和学分要求也有具体规定。根据南通大学教师岗位量化标准,讲师每年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为12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因此,一位讲师每周需要为学生上课12学时,每学期大约需要上课12*16=192学时。而每门课程的学分数则根据该课程的学时数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来决定。一般情况下,一门学分为16学时,所以一门课程的学分数通常为192/16=12学分。
综上所述,作为南通大学院级讲师,一般需要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每学期至少要上学生192学时的课程,每门课程的学分数为12学分。当然,具体的工作量和学分要求还会受到个人岗位等级、教研成果等因素的影响。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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